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顺利进入中等职业学校,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心支持和省委、省政府的直接领导下,我省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中等职业学校资助政策体系。中等职业教育实行以国家助学金、免学费为主,以校内奖学金、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等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
(1)免学费政策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教育“9+3”计划的意见》(黔府发[2013]1号文件),我省实行3年免费中等职业教育。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免除省内中等职业教育在校学生学费,60%以上中等职业教育一、二年级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
(2)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
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学校是指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院附属的中专部和中等职业学校等。
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将助学金政策覆盖范围调整为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困难学生。属连片特困地区的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资助面占一、二年级在校生的60%以上,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中等职业学校在校三年级学生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3)顶岗实习报酬。中等职业学校组织在校三年级学生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4)奖学金制度。由地方政府、相关行业企业安排专项资金设立中等职业学校政府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和定向奖学金。
(5)社会资助制度。鼓励和支持有关机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个人积极参与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